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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父亲户口
释义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父亲户口
    非婚生子女上父亲户口是应先由亲生父母协议一致。然后,亲生父亲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非婚生子女上父亲户口的时间限制
    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非婚生子女上父亲户口的申请书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上父亲户口申请书的写法是:
    1.标题为“户口申请书”;
    2.写明申请户口登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户口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事项;
    4.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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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