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
释义 |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尽管服务活动能满足消费者各种特殊需要,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劳务本身并不创造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因而,劳务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取得的,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形式。 报酬范围: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二、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查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提供劳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更多情况是一个税后支付额,即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的税后所得,因此,企业必须将税后所得转换为税前报酬,按照税前报酬列支企业的成本费用,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劳务报酬怎么认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归夫妻共同所有。 劳务报酬,比如张三除单位每月发的工资外,平时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网店P图、程序设计、培训授课等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或者张三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跟任何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收入主要源于自己为他人提供销售、咨询、设计等各项劳务而获得的报酬。 这些劳务报酬来源于张三婚后的劳动所得,作为一个婚姻共同体,张三婚后的劳务报酬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劳务报酬”,实践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一直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的相关知识,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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