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产生的日期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产生的日期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其他。 二、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处理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 1.双方协商处理; 2.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处理劳动争议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处理劳动争议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等原则。具体而言,处理争议首先要依法进行,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公正原则。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