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几级能领取伤残津贴 |
释义 | 一、工伤几级能领取伤残津贴 能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等级1至6级都有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几级单位不能辞退 职工因工受伤的,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接受治疗期,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无论是几级工伤。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三、工伤残津贴每年都会增加吗 伤残津贴的标准以个人工资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应该是每一年都有调整,因为个人工资最少每年都要增加工龄工资吧。另外工伤保险条例在伤残津贴这部份的规定只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哪也要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而提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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