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行政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 行政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没有规定,但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决,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需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般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开庭审理期限的,应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同时向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二、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行政案件立案流程规定 1.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行政机关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起诉状是否规范、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相关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等。 3.如果起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受理,并告知起诉人立案情况。 4.如果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会一次性告知起诉人补正,补正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如果拒绝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裁定不予立案。 5.对于当场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机关会先接收起诉人的诉讼材料,并在7日内进行审查。如果7日内仍不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先予立案。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向起诉人退还起诉材料并做出说明。 6.如果起诉人收到不予立案裁定书10日内可以提出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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