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退押金吗 |
释义 | 一、物业退押金吗 (一)业户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押金时,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称的“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有关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此,纳税人提供出租劳务收取的押金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并应将所收押金在该劳务款发票内单列一行开具。 (二)业户退回押金时,应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以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不法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税务处理的实施意见》(穗地税发〔2005〕276号)中“合法、有效的凭证”的相关规定为用票依据;如收款人是自然人,可由预收款单位在退款单上写明退押金的项目、金额、原发票号码及相关记账凭证号,并由收款人签字后才可报账。 另外,根据《印发<广州市地方税收发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地税发〔1997〕86号)的规定:业户发生退还全部或部分经营收入时,如未作账务处理,可向客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注销,退回部分款项的,可重新按实收款项开具发票;如已作账务处理,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出租方退还的押金凭承租方提供的凭证可允许从当期计税营业额中予以扣减。 ![]() 二、业主被盗可以起诉物业赔偿吗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该条例可知,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是否达到职业所要求的标准是判断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诚如前述,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责任应当是有限的,故只要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家中财产失窃并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物业管理公司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的判断,则要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公约、住户手册等规则载体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三、业主怎样起诉物业公司 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和业委会协商,或者申请成立自治业委会,这样在和物业的商讨中才有话语权。 单个业主能否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众业主公共权益的问题,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争议。我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司法实务中,各地的判例却不尽相同,争议在于有的强调业主主张小区内被物业侵犯并占用的公共权利,须有超过一定比例的大多数业主授权。 这其实是对法律原意的一种误解,作为原告(业主)事实上也难以操作。上述法条中规定的“自己”二字,即明确了业主个体的诉讼主体资格概念。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业退押金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体检合格,在肯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