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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仲裁要什么证据
释义   一、劳动局仲裁要什么证据
    (一)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仲裁收集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三、申请劳动仲裁要做什么准备
    1、清楚仲裁受理范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注意仲裁申请时效
    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1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4、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5、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大家在为劳动仲裁搜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取得证据,否则证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局仲裁要什么证据”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一相关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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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