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改名了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
释义 | 一、公司改名了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公司改名了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公司改名后之前的合同能否履行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所以之前的合同能否履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更名区别于合同变更,公司更名实际上签订主体以及权利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而合同变更则是在不改变主体的前提下,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属于合同内容的变化。比如: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金额或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 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的变化。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 ![]() 三、公司改名字重新签合同劳动者赔偿吗 公司改名合同重签劳动者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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