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房产交易产权纠纷 |
释义 | 购房合同第十二、十五条约定“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对该条购房人要看明白:房地产商在这里承诺的是其所出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而没有承诺其所出售的商品房没有债权债务,而且房地产商所承诺的承担全部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推荐阅读: 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和费用 商品房出现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购房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 在商品房出售以前,房地产商已将出售房屋所在的土地或出售的离婚房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购房人虽不至于血本无归,但也难免遭到一定损失。要想防范,购房人最好签合同前查看清楚“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五条 [3]《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4]《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5]《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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