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撤销婚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在我国撤销婚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撤销婚姻的条件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婚姻必须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即违反了结婚自由的原则。这主要包括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等形式,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胁迫。 胁迫是指通过非法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或直接对其造成损害,以迫使某人结婚。 2.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的规定。 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和法院也是必要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撤销婚姻的法定时限 撤销婚姻的法定时限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这个时限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婚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权益。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即使存在可撤销的情况,也不能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三、撤销婚姻的程序途径 撤销婚姻的程序途径主要有两种: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在行政程序中: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3.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诉讼程序中: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3.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 4.对于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5.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除了撤销婚姻,你对婚姻法的其他方面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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