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条件 |
释义 | 一、企业简易注销适用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二)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注:符合其中一个即可适用简易注销。 二、公司简易注销流程需要的资料 1、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三、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步骤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的步骤如下: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2、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适用条件及其相关问题。企业简易注销一般的调见还是很简单的,因为本身注销的条件就不复杂。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很多程序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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