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坐牢吗 |
释义 | 一、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坐牢吗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开车撞死人没有钱赔的,先由交强险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开车撞死人需赔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施救时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实际扶养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实际赡养的父母等,但不包括未实际赡养的父母。本案中李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并不属于其实际赡养的人,所以不能主张要求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开车撞死人的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而在具体处罚的时候,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选择适当的量刑档次,最后确定具体的刑期。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坐牢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一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千两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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