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归什么部门管 |
释义 | 一、开发商归什么部门管 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2、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开发商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开发商发生违约,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一般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有约定的补偿的标准就要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去办理。 2、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有约定的补偿的标准就要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去办理 3、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一般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三、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办 开发商一房二卖属欺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房地产公司将已经出售给他人的房屋又出售给别人,故应当承担一倍赔偿己付购房款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发商归什么部门管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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