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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释义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依照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费;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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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