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罚则及其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定金罚则及其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规定 定金罚则及其与违约金的区别规定是: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定金罚则的计算方法 定金罚则的计算方法有如下: 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有: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