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破产风险来源有哪些? |
释义 | 一、银行破产风险来源有哪些?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得不到偿还的可能性,或者是其投资的质量恶化造成违约,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来发放贷款以获取利差。众所周知,当前国内不少企业经营不景气,自身效益差,无法偿还到期银行债务;很多企业都面临结构调整,重寻出路,致使商业银行出现大量的呆坏账;还有一些企业借分立、兼并、破产等转制之机悬空、逃废债务,使得商业银行或者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只能得到很小比例的清偿,从而造成了极大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枢纽作用。因此,如果不及时化解巨额的信用风险,一旦有突发因素的引发,就极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1994年发生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均说明了信用风险的潜在危害性。 (二)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是指市场的利率和汇率变化引起商业银行资产价格的变化,造成资产贬值损失的可能性。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基本上是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它是一种市场风险。 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中,这种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因为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无力控制市场,即使中央银行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节。1997年7月,泰国政府迫于市场的巨大压力,宣布实施浮动汇率制,泰株当即贬值17%。此后,尽管有关国家政府多次对市场进行了干预,但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等国的货币均在市场的压力下相继大幅贬值,股市也随之大幅下挫。以“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韩国为例,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韩元贬值50%以上,国内股票价格指数跌至了10年中的最低点。由此可见,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三)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破产的可能性还来自于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不足所造成的风险。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主要来自存款的提取和贷款的需求,这种需求商业银行是很难完全把握的,非预期的提取和非预期的需求很有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出现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务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的风险。在存户对银行失去信心或市场利率明显超过商业银行利率时,大额存款或者普遍存款的集中提取就很有可能使商业银行陷人困境。《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这充分说明了资产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影响。在1997一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由于亚洲各国信用过度膨胀,一遇国际游资阻击及本国经济面临困难处境的影响,就引发大众的强烈挤兑现象,致使大量的金融机构由于流动资金不足而纷纷倒闭,其中不乏许多商业银行。 (四)资本风险。 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金过少,因而缺乏承担风险损失的能力,缺乏对存款及其他负债的最后清偿能力,使商业银行的安全受到威胁的风险。资本风险对一家商业银行能否正常经营有着重要影响。因为资本金具有不必偿还和可以承担经营风险的职能。 假如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全部是资本金,则出现风险就全部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如果资金来源中资本金与负债各占50%,则金融风险一半要由存款人来承担。由于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商业银行的中介特点,使商业银行不可能不向社会公众负债,因此资本金是否充足就显得尤其重要。资本金越是充足就越是可以用资本金补偿发生的损失,保护商业银行抵御意外的损失而渡过危难,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目前,我国许多商业的资产经营质量低下,不良债权过多,达不到“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法》第39条)的规定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五)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也是造成商业银行可能破产的原因之一。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营私和盗窃的风险。所谓营私,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非法贷款给自己或亲友等。至于盗窃,则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当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存在大量的不确定风险。有些商业银行的员工素质不高,银行内部出现贪污盗窃行为,也导致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银行倒闭之后贷款还要还吗 贷款是要还的,贷款人与放贷银行是基于贷款合同而建立的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务的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房贷银行作为债权人,就算银行破产了,它仍然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一切债务。所以即使放贷银行破产了,贷款人仍然需要还贷款。 三、银行破产对于储户存款的影响 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银行破产风险来源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银行破产风险来源有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风险、资本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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