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
释义 | 很多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并未注意合同中到底写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也不太清楚这两者的区别,虽然定金与订金仅仅是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由此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也不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接下来向大家介绍两者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自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逗还定金。 二、订金 订金,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原款。 三、如何规避定金纠纷 从法律上讲,定金应是“上家卖房、下家买房”的担保,上家违反约定不卖房应向下双倍返还定金,下家违反约定不买房无权要求上家退还定金。目前二手 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自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自中介公司转交上家。自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 的定金纠纷。 为此,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金时遵循下面四个步骤: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与中介公司笙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自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综上所述,在下定金时要遵循以上步骤,按照以上步骤实施之后,如果上家违约了,下家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广大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充分运用定金原则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可以避免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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