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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转让一定村委同意吗?
释义
    一、土地转让一定村委同意吗?
    (一) 土地转让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还会涉及到承包权的变更,由于农村承包地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因此如果想要采取转让的方式来进行土地流转,是必须获得发包方的同意的,至于村委会,就要看当地的发包方是不是村委会了,不过从目前的农村承包地管理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都是由村委会代为监管的。
    (二) 虽说村委会无权干涉,但是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转让,如违法转让村委会有权干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法律条款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有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最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一)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二)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三)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四)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五)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六)赠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七)继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
    三、土地转让中涉及哪些手续费
    出让方
    (一)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四)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受让方: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通过上述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土地转让得由发包方同意,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转让一定村委同意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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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