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释义 |
一、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二、要约邀请的概念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三、要约成立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相关资料。一般而言,要约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的,而广告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的。这是广告构成要约时,与一般要约的重要区别。广告受众(收到广告或广告信息的人)都可以作为受要约人进行承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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