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什么财产不能执行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什么财产不能执行 强制执行不能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制执行一年几次拘留 强制执行一年拘留次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网提醒,但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进行拘留和罚款。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实行拘留的,要看当事人是否有恶意抗拒执行的行为,对每一次恶意的抗拒执行都可以执行拘留。 ![]() 三、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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