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工厂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工人在工厂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厂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人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三、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人在工厂意外受伤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如果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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