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视为撤回是否可再申请仲裁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视为撤回是否可再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视为撤回可以再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被视为撤回申请的,在申请的期限内,可能再次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仲裁机构会受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十五日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后裁决的效力是暂时不会生效的。 三、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3.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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