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公司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有什么区别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 4.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合伙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股东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主营范围、公司经营期限、股东如何分红等事情。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制定公司章程时有如下主要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等; 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 3.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三、公司章程可以修改吗 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但是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表决通过,并且需要在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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