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证有什么待遇和补贴 |
释义 | 一、工伤伤残证有什么待遇和补贴 1.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2.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3.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伤残证待遇主张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主张工伤伤残待遇所需资料主要是: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 4.医院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 三、工伤伤残证待遇纠纷如何处理 是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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