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签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能签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不能签的合同包括: 1.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2.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缺乏主要条款的劳动合同; 4.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三、变更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如下: 1.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2.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条件; 3.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要修改的条款和变更理由,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时间。双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即可就有关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生效。 4.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即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变更合同时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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