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怎么办理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如下办理: 1.以到期债权债务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2.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债权人领取财产时,应当出具注明债权人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的证明。 3.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企业破产申请资料有哪些 企业破产申请资料以下材料需要准备: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2.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如果不提交会被视作放弃申请破产; 3.还要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议及破产的文件。 4.向法院递交以下材料: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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