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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转让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释义
    一、土地转让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土地转让归属于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转让土地使用权流程:
    1.当事人携带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让手续;
    2.承办人审查勘察;
    3.经办人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4.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
    5.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多久
    一般在10个以上工作日,具体要到当地国土机构咨询。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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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0: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