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购外汇罪既遂量刑标准 |
释义 | 一、骗购外汇罪既遂量刑标准 骗购外汇罪既遂量刑标准:犯此罪且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对象是外汇。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律、法规及外汇管理秩序; 3.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实施了伪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2)实施了变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3)骗购国家外汇,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骗购外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4.骗购外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5.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骗购外汇罪追诉时效 骗购外汇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法律网提醒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骗购外汇罪若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最高是可以判处到无期徒刑的,所以骗购外汇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认为经过了二十年之后还必须进行追诉的,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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