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篡改病历负全责吗 |
释义 | 一、医院篡改病历负全责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二、发生医疗纠纷应尽早封存病历资料 (一)向医院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带上身份证,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向医院所在地的区卫生局医政处(科)提出要求,还不能解决问题,就要到医院所有地市卫生局医政处提出要求:请求卫生行政机关过问或督促医院履行义务。如果是在下班以后要求封存病历,可以要求值班医生通知医院总值班到场,共同进行病历的封存。 (二)细数病历页数:由于医院一般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拒绝患方阅读的要求,且病历内容多,专业性强,患方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看明白,所以患方需要注意的是细数病历页数,并在封存的信封上注明页码。 (三)封存及保管:病历放入信封或文件袋后,用胶水粘牢所有开口并贴上封条,然后双方在封条上盖章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封存的病历资料按照条例的规定,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病历真实性怎么认定 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首先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庭质证,通过质证来确定病历的真实性。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6条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其次,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最后,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印证。病历作为关键证据固然重要,当不是惟一证据,在诉讼中可能还存在其他证据,因此,法庭质证和法官审核认定时,一定要注意与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的方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院篡改病历负全责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医院篡改病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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