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停工休养的法定时限,其计算依赖于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少于10年的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5年者可获得3个月医疗期。 2.满5年者则为6个月。 3.超过10年工作年限的情况更为复杂,随工作年限增长,医疗期从6个月逐渐增至24个月。 4.若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而不能继续原工作,且无法从事其他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还需支付不少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5.对于重病或绝症患者,医疗补助费将有所增加。 二、工伤医疗期的期限 1.工伤医疗期限通常为12个月,但在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还需由单位负责护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