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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何种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会无效
释义
    一、何种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会无效
    下列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3.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5.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6.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
    3.不能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
    4.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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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