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钱能起诉股东吗 |
释义 | 一、公司欠钱能起诉股东吗 公司欠钱不能起诉股东,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欠钱不还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 2.经由中间人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解决; 4.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可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 三、公司欠款起诉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公司欠款起诉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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