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一)验收的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者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 (二)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企业检查评定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三)标准规定,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别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来说的话基本都是以建筑物的等级划分,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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