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债权抵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在日常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候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中可能存在三个及以上的当事人。且其中的债务也可以有一定的条件抵消。针对相关的法律问题,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三方债权抵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三方债权抵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 二、哪些债务不能抵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三)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三方债权抵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的法律内容,其实不管在一段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几个当事方,如果想要抵消债权债务,那么一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您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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