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工伤劳动鉴定程序 工伤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法律网提醒,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二、工伤劳动鉴定后能获得哪些补偿 工伤劳动鉴定后能获得下列补偿: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 6.评残后的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8.医疗费; 9.工伤康复费; 10.辅助器具费; 11.工伤复发待遇; 12.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三、工伤劳动鉴定标准 工伤劳动鉴定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如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引用法条: [1]《劳动鉴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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