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是以下这样的方式: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6.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自书遗嘱需要到法院去确认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到法院去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内容真实有效,经过立遗嘱人签字后就生效,不需要旁人公证或者法院确认。 只有在遗嘱执行阶段,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怀疑遗嘱的效力,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效力。自书遗嘱作为证据,法官对其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采信该遗嘱。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 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效力高 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法律网提醒,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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