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
释义 |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1、类型: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 2、抵押权人: 姓名/名称栏: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栏:法人、其它组织的按提交的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身份证明号栏:根据提交证件填写,如“身份证”、“军官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经办人栏;填写负责办理登记事项的经办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栏:填写抵押权人白天能够联系的电话号码。 3、抵押人、债务人栏:填写方法与抵押权人栏相同。 4、房屋土地状况: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所有权证号(登记证明号):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在建工程转现房、预购商品房转现房的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 5、抵押范围:填写抵押物的建筑面积和包含的抵押内容。 6、他项权证号:办理最高额抵押确定登记时填写。 7、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填写最高债权额,其它抵押权填写借(贷)款金额。 8、债权确定数额:仅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填写,填写本次确定的债权金额。 9、签章栏:法人、其它组织的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自然人签名并按捺手印,如有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需书写:代理人xxx代。 10、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要涂改。 ![]()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要去哪里办理? 1、如果抵押物是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到土地管部门或者国土局进行办理登记; 2、如果抵押物是房子、工业场房等建筑物,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 3、如果抵押物是具有运输功能的车子、飞机、船等,需要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 4、企业自己生产的滞留产品,或者生产的机器、设备等,可以到企业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担保法》实施之前有三种规定。一种规定自签订之日生效,一种规定为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还一种规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记部门作了规定。但对登记期限登记费用等并未规定。实践中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样,使得抵押人要不断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再次交纳登记费用,影响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在去进行抵押的时候,是需要带好自己的不动产权证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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