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的情况如下: 1.因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 2.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 3.宅基地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用的; 4.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5.村民去世后该户无人的。 ![]() 三、宅基地使用权从什么时候设立 宅基地使用权从登记是设立;如果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那是登记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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