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债权数额的意思是哪些 |
释义 | 一、被担保债权数额的意思是哪些 意思是指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具体数额,担保的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被担保债权数额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进行债权转让有的必要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权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 4.以及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和保证人。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三、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则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的金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按其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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