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款是否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
释义 | 一、公司欠款是否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 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欠款如何处理争议 公司欠款处理争议方法是: 1.首先可以进行协商。要求返还所欠的款项; 2.可以请求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相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其中,发出支付令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等; 3.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追讨债务。 ![]() 三、公司欠款被起诉多久答辩 如果公司欠款被起诉,答辩时间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十五天内。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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