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是什么情形的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是什么情形的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是如下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其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建筑工程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的范围和内容; 3.开工、竣工日期; 4.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设计文件; 8.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协作事项; 10.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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