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身份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一、监护人身份证明在哪里开 监护人身份证明在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 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如果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三、监护人可以辞任的情形有哪些 监护人可以辞任的情形有: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任;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法律网提醒你,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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