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一、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是什么 土地用途改变的法律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确权 法律网提醒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后是不能确权的。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三、土地用途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用途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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