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兰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 |
释义 | 7月10日上午,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祖全携该局各处室、局属单位和8个县区局负责人值守本报热线4286666,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解疑释惑。对群众在热线中提出的问题,市国土局工作人员认真进行了记录和答复。 丁祖全说,市国土局搬到兰州新区后,距市区比较远,群众前去咨询问题不方便,通过晚报的热线,我们与群众进行了很好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了群众的愿望和期待,为我们下一步的深入整改奠定了基础。丁祖全说,市民群众的热线问题大多集中在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政策咨询方面,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据市国土局地基处处长王燕介绍,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要求,我市2012年底必须完成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30%以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发证工作,2014年底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和西固、七里河区全部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发证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市现已全面完成了8个县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七里河区、西固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国家抽查验收,成绩优秀,受到国家“三权”发证领导小组的表彰。 此外,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于2012年开始在各县区试点,2013年全面展开。我市共辖三县五区,811个行政村。根据初步摸底调查,共计应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6125宗,宅基地313238宗。截至目前,完成了4214宗68.8%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及地籍调查任务,完成了140272宗44.78%的宅基地测绘及地籍调查任务。 热线摘录 问:市国土局在鼓励单位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方面,出台了什么具体政策?今年或今后几年我市在保障房土地供应方面有什么计划,如何拓宽土地供应? 答:在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时,我们优先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所需的土地供应计划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予以优先保障供应。同时,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对于修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项目的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在市保障房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市国土局与发改、规划、房产等部门集中办公,联审联批,限期办结土地供应手续。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开建,按期完工。2014年,我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32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计划270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82%。为加快保障性土地供应速度,我市还加强了土地批后监管,确保按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验收。 问:对违法用地采矿如何举报?可否通报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案件? 答:对违法用地采矿行为可拨打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12336,根据语音提示转接到省级、市级、县区级国土部门。因今年立案查处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均在调查阶段,目前不便公开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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