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的起诉状怎么写 |
释义 | 一、诽谤罪的起诉状怎么写 诽谤罪的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自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等。 2.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 3.案由,即诽谤案。 4.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恶劣影响,以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5.事实和理由,详细叙述诽谤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6.列出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7.致送法院名称,自诉人签名或盖章,以及代书人的相关信息。 二、诽谤罪起诉要素介绍 诽谤罪的起诉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是以捏造的事实为基础,即所散布的内容必须是虚构和捏造的。如果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也不构成诽谤罪,而是名誉侵权行为。 2.散布捏造事实:诽谤行为必须包括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即将虚构的事实传播出去,让公众知晓。 3.特定对象: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即明确指向某个具体的个人或单位。 4.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 ![]() 三、诽谤罪举证责任分析 在诽谤罪的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不同的观点,举证责任的分配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看法: 1. 观点一:认为应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的原则精神,被告人不应自证其罪。 (2)自诉人应举证证明被告人有诽谤行为,并证明诽谤内容的虚假性。 (3)如果自诉人不能充分证明诽谤内容为假或对该内容真假不能确定,则对被告人犯诽谤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2.观点二:认为应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人如认为自己言行不构成诽谤罪,应举证说明其言论的真实性,应言责自负。被告人如不能证明所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就应承担诽谤罪责任。 3.观点三:认为证明散布行为是被告人所为的举证责任在自诉人,证明散布内容是否真实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人。 综上所述,诽谤罪的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无论如何分配举证责任,都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你遭遇过诽谤行为吗?对于诽谤罪的起诉,你认为应该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欢迎在法律网留言讨论,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