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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
释义
    一、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的两种路径尝试
    北京宅基地拆迁腾退主要存在两种路径尝试:
    1.基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管理办法》的腾退。
    2.政府主导的土地收储。
    这两种路径尝试均以快速实现征收,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为目的,可以被视为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
    二、腾退路径现状类型
    目前,腾退路径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类型:
    1.开发商以建设绿化隔离带为名行商品房开发之实,即在实施土地收储和房屋拆迁过程中以建设绿化隔离带的名义进行,但是拆迁完成之后的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均标明为商品房建设项目。
    2.开发商与村委会联合实施腾退,即村委会在前期与开发商联手以房屋拆迁的名义进行房屋腾退,在腾退完成之后或者拆迁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申请土地征收审批。
    3.由镇政府或者区政府幕后主导实施的集体土地腾退。
    在此类项目中,多是镇政府或者区政府为了完成城中村或者新农村建设,而有规划的进行土地的收储工作,前期开发商是否介入并不确定,一般由村委会协助完成腾退工作。
    
    三、遇腾退如何维权
    在遇到腾退时,村民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村民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村务公开,要求村委会公开腾退方案、补偿分配方案等村委信息以及有关腾退决议的相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实施人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这样可以便于了解腾退的具体内容,为后续的维权奠定基础。如果村委会不公开相关信息,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监督村委会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2.村民可以依据信息公开所获取的内容,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申请有权机关采取不同的查处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其的职能,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进一步的救济。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只要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被腾退人的实际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从而提高补偿。
    3.村民应该了解腾退的本质和目的,以及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在。
    虽然腾退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面对腾退时就完全无所作为。相反,实践中还是有很多常用的维权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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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