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 (三)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但司法机关倾向于按主债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二、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多久失效 民法典规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期限内,如果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担保人的期限是多长 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是过了诉讼时效就算是起诉也不会获得胜诉的了,要看看银行是不是一直都没有追讨,如果没有也是过了诉讼时效的。也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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