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房定金交给谁 |
释义 | 一、二手房购房定金交给谁 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卖方或中介。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购房者可以将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然后卖方给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表示已经收到定金。在定金收据上,双方最好写明违约责任,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需赔付买方双倍定金; 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直接交给卖方,可以由中介将定金转交给卖方,但是中介应该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在收到委托书后,购房者可以将定金交给中介,但是必须要求中介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收据上应该包括经手人与中介公司的印章。 二、购房合同中关于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包括: 1.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 2.分清订金与定金; 3.将定金退费的协商内容写进协议书; 4.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购房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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