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抵押权的实现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二、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异同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联系有以下几点: 1.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其实,抵押权和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所交叉。至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要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来区别。除此之外,留置的动产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成立和保持要件有所区别 三、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动产的抵押权自双方签订合同确认签字后立即生效,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动产进行抵押处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在签字确认后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抵押财产属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房屋、土地、林木、车辆等。不需要登记的,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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