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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担保合同期限是多久
释义   一、抵押担保合同期限是多久
    抵押担保合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三、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种:
    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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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3:33:05